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债券预发行交易规则

时间: 2016-12-14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14日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获悉,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预发行业务,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制定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预发行交易规则》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预发行交易标准条款》。
  《规则》规定,国债预发行交易从招标日前四个工作日开始,至招标日前一个工作日终止,其他券种预发行交易从发行公告发布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至招标日前一个工作日终止。
  《规则》明确,发行人应在招标完成后一小时内将标的债券发行结果包括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及实际发行量等提交至交易中心,并保证提交的发行结果信息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