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欧盟拟创高等级债券 帮助银行遇到危机时自救

时间: 2016-11-22  文章来源: 腾讯财经
  腾讯证券讯 北京时间10月22日凌晨消息,据彭博报道,据欧洲委员会负责金融服务事务的委员Valdis Dombrovskis,欧盟正准备引入一种新类别的高等级银行债券,借以在一家银行破产时吸收损失。
  这一计划是欧盟整体规划的一部分,欧盟的想法是在银行出现问题时能够在无须动用公共资金的情况下对其救助或关闭,也就是结束纳税人救助的做法。欧盟正在制定对于银行负债的要求,以在陷入危机时可以吸收损失和补充资本。合格证券必须易于转换成股本,或者在清算时减值,这样的过程称作自救(bail-in)。
  “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就是要确保有这么一个资产类别,可以明确地用于自救,”Dombrovskis在17日布鲁塞尔的采访中说。“我们正在厘清,或者说调谐债权人的等级,这样他们就知道自己的位置。”
  根据欧盟的规定,股东和债权人必须承担破产银行包括自有资金在内总负债的8%,然后才能求助于救助基金。如有必要,那意味着优先级债权人也必须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