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渣打在中国的首批SDR债券成功定价

时间: 2016-10-26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网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昨日成功完成首批以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 / SDR)计价之债券的定价。该批债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渣打香港是首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淮在境内发行SDR债券的商业机构。
  该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亿SDR(约计9.25亿元人民币),债券以人民币认购,票面年利率为1.20%,期限为一年。这批债券获得企业投资者积极支持,认购率近200%。负责统筹及承销这次债券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中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簿记管理人为渣打中国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则担任财务顾问。这批债券获得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的AAA信用评级。
  渣打香港行政总裁陈秀梅表示:“我们首批俗称‘木兰债券’的SDR债券获得市场的正面反应,显示国际投资者积极寻找机会投资优质债券及创新产品。渣打在人民币业务方面一直占有领先地位,在人民币被纳入SDR货币篮子的背景之下,我们很荣幸成为首家在中国发行SDR债券的商业机构,协助发展和推动SDR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产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