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鹏元上调鹰潭龙岗主体评级

时间: 2016-09-28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日前公告称,决定将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简称“鹰潭龙岗”)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从AA-上调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并维持其2015年7月3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简称“15鹰高新”)债券信用等级为AA。 鹏元表示,2015年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的经济和公共财政收入保持增长,财政自给率较好,鹰潭龙岗作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继续得到高新区的大力支持,资本实力有较大提升,公司未来收入较有保障,鹰潭市投资公司的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为“15鹰高新”的还本付息提供了保障。同时鹏元也关注到了2015年高新区财政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资产流动性不强,其他应收款增幅较大,资金支出压力较大,有息债务规模快速增长等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