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鹏元:下调飞达集团主体评级

时间: 2016-08-30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日前公告称,对江苏飞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飞达集团”)2012年8月30日发行的8亿元公司债券(简称“12苏飞达”、“12飞达债”)2016年的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BB+下调为CCC,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 鹏元表示,该评级结果是考虑到了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丹阳投资”)为本期债券未回售部分提供了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升本期债券未回售部分的安全性。 鹏元同时关注到,2015年,外部钢铁市场整体下行压力较大,飞达集团生产经营绝大部分期间陷于停滞状态,且贷款利息逾期规模有所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继续大幅下滑,经营亏损规模加大;较大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对公司资金占用明显,且存在较大的不可回收风险。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达23.53亿元,涉及企业较多,对外担保金额较大,且公司目前面临一系列的法律诉讼,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