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10中钢债”回售登记期再延长

时间: 2016-08-1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8月16日,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钢股份”)再次延长“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这也是其第15次爽约。 中钢股份昨日公告称,为切实维护投资人权益,保障投资人利益,公司拟以上市公司中钢国际的股票为债券追加质押担保。为落实“10中钢债”解决方案有关具体工作,经持有人同意,现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8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基本落地,目前有关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很快将有实质性进展。 “如果债转股涉及债券,因为债券持有人的复杂性,回售期的延长对于债券十分不利,推进障碍较大,东北特钢债转股推进十分缓慢,且受到债券持有人的普遍反对。”招商证券在最新研报中表示,经过长时间的“预热”,债券市场对于债转股已经有了一定的接受度,但是仍然保留着一份警惕和抵触。如果债转股并未涉及企业债券债务,债转股之后对于债券持有人则相对利好;但是债券一旦被迫面临债转股,持有人或将面临较大损失,提前做好债券预警和排查更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