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东北特钢债券违约的囚徒困境

时间: 2016-07-20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东北特钢事件进一步折射出辽宁乃至东北经济困局——债务压顶,难以突围。 最新资料显示,国开行、渤海银行、农行作为东北特钢相关债券的主承销商,已分别于近日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三场会议将在今明两天独自召开,会议议题均与东北特钢债券兑付违约相关。实际上,自今年3月28日发生首单债券(15东特钢SCP001)违约后,东北特钢需进行本息兑付的债券均一一违约。 正如国开行在一份持有人会议召集公告中所称,“15东特钢CP001、002已于2016年3月28日、5月5日实质性违约,至今仍未兑付,15东特钢CP003兑付存在不确定性。”事实上,东北特钢其他债券持有人及相应的主承销商对兑付问题均不乐观,这些已违约债券规模接近50亿元。 最着急的无疑是15东特钢SCP001的持有人,这只8亿元规模的债券已违约近4个月,无任何与兑付有关的信息,其主承销商便是国开行。在15东特钢CP001之后,国开行还与招商银行一同承销了15东特钢CP002(违约)、15东特钢CP003(9月26日付息),规模皆为7亿元。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则有关“国开行议案倡议三会暂停辽宁省政府以及辽宁地区企业融资”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公告截图于7月18日左右广为流传,当晚,国开行即予以澄清,表达出两个意思。一是国开行不具备提起议案的职能和权利,网络截图及报道不实;二是国开行将继续贯彻振兴东北战略,支持辽宁经济发展。 这份澄清公告比截图及报道本身引发了更多的解读,并集中体现在两个问题上。 第一,15东特钢SCP001及东北特钢其他债券持有人在兑付无限期延迟的情况下,是否曾向国开行等承销商施压? 若相对正面地审视上述“谣言”则会发现,这可能并不是空穴来风,债券持有人无法与东北特钢达成兑付协议,向承销商求助甚至施压从逻辑上不难理解,渤海银行、农行等东北特钢相关债权承销商亦面临前述情形。 客观上,15东特钢SCP001等债券暗含地方政府背书等多层级担保,这是一把双刃剑。在目前的环境下,东北特钢债券持有人需面临市场因素之外更多的博弈,无形中亦增加了承销商的压力。 第二,东北特钢违约债券何时兑付,如何兑付? 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这是东北特钢目前所有问题的症结。理论上,东北特钢钢产能约500万吨,素有“特钢航母”之称,尤其是其产品多应用于军工、航空等并不缺钱的领域。去年,东北特钢实现利润总额2.2亿元,主要子公司抚顺特钢去年净利润也达到1.97亿元,相较之下,全国七成钢企去年出现亏损。 但就是这样一家在行业寒冬中依旧逆势盈利的特钢企业,面对15东特钢CP001总计8.52亿元的本息兑付时只能选择违约,后续则是连环违约,无法自我救赎。债券持有人当然希望东北特钢能顺利取得融资偿付本息,只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在东北经济系统性调整和钢铁行业低位运行的双重制衡下,融资谈何容易? 有一种说法是,东北特钢及辽宁方面正在进行游说工作,试图说服有关方面以债转股形式实施债券兑付。具体而言,东北特钢拟将70%金融债务转为股权,此后择机向抚顺特钢注入资产获取后者增发股份,经此操作,东北特钢债券持有人的债权转化为抚顺特钢的股权,在二级市场变现。 需要指出的是,国开行等在东北特钢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公告中透露,东北特钢“近期即将出台整体脱困方案”,而该脱困方案是否即为上述债转股方案尚不得而知。 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债转股固然可以适度化解东北特钢的债务兑付危机,但风险并未得到消除,只是转嫁到了抚顺特钢。当然,从乐观的角度来说,有解决方案总比没有好,囚徒的救赎最终只能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