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澄清“倡议暂停辽宁地区债券”传言
时间: 2016-07-19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 昨日下午有媒体报道称,东北特钢三只债券15东北特钢CP001、CP002、CP003的主承销商国开行拟召集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与债券投资人讨论有关议案,议案内容包括要求监管层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晚间,国开行发布公告称,这一报道并不属实。国开行表示,东北特钢多只债券违约后,国开行作为主承销商之一,与其他主承销商一道,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合规渠道,收集和整理债券持有人相关提案,及时反馈发行人并上报主管部门。国开行作为中介机构,本身不具备提起议案的职能和权利。
今年以来,东北特钢已连续7次实质性违约,共涉及本金约31亿元。昨日下午报道称,国开行近日将召集15东北特钢CP001、CP002、CP003(即东北特钢2015年第一、二、三期短期融资券)投资者举行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提请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并倡议所有金融机构全面停止购买辽宁省政府及辽宁地区债券”等议案。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在中国货币网有一则《关于召开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一、二、三期短期融资券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发布于7月15日,公告显示,国开行将于7月20日召开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不过,本次会议要素是《关于要求东北特钢披露2015年财务报告、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以及最新的资产受限、抵质押、冻结及诉讼等相关情况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未提及上述报道中的议案内容。
据了解,东北特钢至今仍未向市场公开披露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2016年一季度财务情况。今年4月29日,东北特钢曾发布公告称,由于企业财务报告尚在编制无法按时披露,将延迟至6月30日对外公布,但至今仍未披露。
在国开行发布澄清公告前,一位债券机构首席分析师也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者或国开行都没有权利提出这样的要求。
此外,国开行还表示,作为东北特钢债券主承销商之一,将继续尽职履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东北特钢尽快履行偿债义务,尽最大可能保障债券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区域金融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