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广州证券:弘昌燃气7亿债券兑付存不确定性

时间: 2016-07-0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为其主承销商的广州证券日前公告称,2013年信阳市弘昌管道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弘昌燃气2013年债券”)回售部分本金及应付利息是否能按时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此作重大风险提示。 弘昌燃气于2013年6月20日发行了7亿元7年期债券,债券投资者可于2017年6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分别于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分别为“13弘昌燃气债”(1380227.IB)和“13弘燃气”(124309.SH)。债券担保人为河南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在7月4日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中表示,根据弘昌燃气6月30日披露的《2013年信阳市弘昌管道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弘昌燃气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偿还部分债务本息及担保违约等重大风险。 7月5日,弘昌燃气公告称,鉴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市场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高度关注,众多投资者来电咨询公司经营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现申请7月5日开始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