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东北特钢自曝第4起兑付危机

时间: 2016-04-28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东北特钢债务危机愈演愈烈。4月27日,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北特钢”)公告称,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5东特钢CP002”)应于2016年5月5日兑付,由于公司债务负担较重,流动性持续紧张,本期债券利率偿付存在不确定性。 这也是继“13东特钢MTN2”在4月12日实质性违约后,东北特钢自曝的又一起兑付风险事件。此前的3月27日、4月3日和4月12日,“15东特钢CP001”、“15东特钢SCP001”和“13东特钢MTN2”均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若5月5日“15东特钢CP002”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将成为东北特钢第4支违约债券。上述4支债券所涉金额共计约33亿元。 考虑到东北特钢当前资金流极度紧张,市场人士提醒投资者进一步关注其存续债务偿还风险。数据显示,包括“15东特钢CP002”在内,目前东北特钢还有8期公募债券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