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16个热点城市全覆盖 银监会严查银行房地产业务

时间: 2016-11-12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房地产行业风声日紧。
  上证报记者自业内人士处获悉,为落实房地产调控工作,合理控制业务增速,有效缓释行业集中度偏高的风险,近期银监会下发通知拟对房价上涨过快的16个热点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热点城市全覆盖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内容涉及面较广,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贷以及理财资金是否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等。上述通知点名到的16个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合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天津、福州、武汉、郑州、济南、成都。
  银监会要求检查上述16个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16年9月末与房地产有关业务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或延伸,并要求地方银监局于12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报告上报。
  近两个月来,银监会有关房地产信贷业务方面导向日趋谨慎。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早在9月中旬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即强调,要加强对房地产信贷压力测试和风险测试。在10月21日召开的银监会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再度提出要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包括严控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等。
  地方银监局也已根据银监会精神采取了行动。比如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上海银监局要求各商业银行继续严格执行限贷政策,防止变相放松要求、打政策擦边球的情况,并重申对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由此,上海房地产调控进一步加码。
  地产业务全面“体检”
  银监会此次检查是对这16个热点城市的商业银行房地产业务的一次全面大体检。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检查个人住房贷款方面是否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政策;是否严格执行最低首付比例要求;是否认真履行首付资金真实性与贷款申请人偿债能力评估与检查;是否认真执行限贷政策要求。
  房地产开发贷款方面,则要检查是否严格审查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资质;房地产项目是否符合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是否对资本金来源真实性认真审查;是否存在银行资金违规用于购地的问题。
  通知还要求检查房地产中介和房地产企业开展业务的管控情况,一是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协助伪造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先中止合作,并认真纠正整改;二是对发现存在提供“假按揭”、“零首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如停止拨付后续授信、停止增加新的授信,并纠正整改。
  个人消费贷款方面,通知要求检查银行是否加强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房地产开发上下游企业贷款等业务的合规性和资金流向管理;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
  理财资金是另一大检查点。通知要求检查银行是否严格执行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比例限制;是否比照自营贷款管理的要求,强化对银行理财资金投向房地产领域的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
  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经营情况也被纳入此次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严格执行房地产相关信托业务监管规定;是否加强信托资金用拓和流向监控;是否通过多层嵌套等产品规避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是否发放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信托贷款,是否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信托公司是否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信托公司对个人信托贷款是否加强资金流向监控,防范资金被挪用于支付购房者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