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央行上海总部:继续加强首付资金来源审查

时间: 2016-11-04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昨日,在央行上海总部的指导下,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了《关于切实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精神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决议》,进一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政策。 《决议》要求各商业银行切实强化自律管理,加强依法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公平竞争意识,继续严格落实“沪九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全面贯彻“沪六条”调控要求,自觉抵制扰乱市场秩序、突破政策规定的行为。同时,《决议》强调,要继续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强化对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审慎评估借款人家庭偿债能力,严禁变相规避调控政策和住房信贷管理规定。 此外,《决议》还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切实防止信贷等各类资金,尤其是理财资金违规进入土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