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租赁牌照成中小银行“新宠”

时间: 2016-10-31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牌照受到中小型银行的追捧。日前,由天津银行发起设立的天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正式对外营业。而此前一天,刚刚成功IPO的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也发布公告称,该行将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且该事项已获得江苏银监局批准。今年8月,无锡农商行也曾发起设立无锡锡银金融租赁公司,并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这意味着,近3个月来共有三家中小型商业银行相继成立金融租赁机构,城商行、农商行获金融租赁机构牌照似有加速趋势。
  事实上,中小型商业银行筹备金融租赁公司牌照的现象早已不是新鲜事了。2014年1月北京银行发起设立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启了以城商行为主的中小型商业银行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的大门;同年12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重庆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正式开业,成为首家由农商行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银监会2015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有31家商业银行获准设立或入股金融租赁公司。
  早在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改稿,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政策的放行为其生根发芽提供了土壤。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随着政策制度的支持和行业环境的不断改善,金融租赁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对于城商行、农商行热衷于拿金融租赁公司牌照的现象,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银行为了更好地做到混合型经营的战略目标,提高综合服务的能力,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是对银行传统运营业务有效的一个补充。同时,对农商行而言,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还具有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分散经营风险的作用。一位城商行人士也直言,由于租赁业务没有地域限制,中小型商业银行进入租赁业有利于自身业务的拓展,增强自身的多元化发展。
  可以说,对于银行而言,能借租赁牌照实现“一石多鸟”。郭田勇还指出,农商行、城商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对银行未来发展战略很有帮助,随着银行之间竞争压力越来越大,混合型经营也逐渐成为未来的大趋势,服务的方式手段越多,金融工具越多,未来自身竞争力也就越大。
  但是也有部分市场相关人士质疑中小型商业银行市场风控能力较弱,目前,融资租赁业务常见三大风险:一是信用风险,主要是承租人不能按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而形成的风险;二是宏观环境风险,宏观背景下,政策影响,市场需求降低,导致企业经营环境恶化;三是租赁标的物折旧风险,包括租赁物价值降低或完整性受到损害以及租赁物投保事宜。对此,郭田勇指出,银行风控也是常事,城商行与农商行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与一般银行传统业务相比风险相差不大,同时金融租赁公司与银行内部风控管理大同小异,把传统风控做好再复制到金融公司去就能够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