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新疆银行正式获批

时间: 2016-10-17  文章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历经4年多的努力,备受瞩目的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于日前获得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
  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新疆银行总部设在乌鲁木齐市,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将在6个月以内完成筹建工作。
  据了解,自治区筹建新疆银行的意愿由来已久。2012年1月10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组建“新疆银行”;同年10月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就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组建新疆银行工作做了明确部署;2013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组建新疆银行的请示》;同年9月,中国银监会统筹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意见后,向国务院上报支持新疆组建新疆银行的请示;2013年12月30日,国务院同意由自治区政府与兵团共同组建一家新疆地方法人银行;2014年10月29日,自治区政府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任组长的“新疆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新疆银行组建工作;2015年8月,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成立。
  至此,新疆银行筹备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新疆银行的获批筹建,是自治区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发挥金融第一支撑作用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一带一路”背景下,新疆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的重大利好。新疆银行的获批筹建,将在新疆金融业发展史上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