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上海银监局将研究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新措施

时间: 2016-09-29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上海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岷日前在接受上海证券报专访时表示,下一阶段,上海银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银行业监管制度创新与供给,完善相对独立的自贸区银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支持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自贸金融创新,增强市场主体对政策红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上海证券报9月29日报道,廖岷介绍,具体而言,一方面上海银监局将围绕跨境业务和非居民业务发展需要,研究支持自贸区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一揽子措施,包括深化监管创新互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固化相关监管经验,加大对跨境与非居民业务的监管创新力度,支持在沪银行业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有利于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金融创新。
  二是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需要,继续支持和推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等行业性功能平台、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著名国际银行业机构等落户上海,丰富上海金融体系,强化上海虹吸功能和集聚效应。
  三是围绕政府职能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探索,完善自贸区市场准入简化政策,深化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试验,进一步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及网点的市场准入需求,进一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业务拓展、风险防范及商业模式、经营渠道等各方面先行先试,强化上海自贸区的示范引领效应。
  四是围绕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自贸区风险监测、识别和防范工作,依托市政府综合监管机制和银证保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建立健全对跨境业务、非居民业务、类金融活动的全面、持续、深入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切实防范跨境、跨业、跨市场套利风险。
  五是鼓励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共同加速推动自贸区的建设。上海是外资集聚的主要城市,外资银行在自贸区内的涉外、国际业务当中有更多的经验,中资银行在国内业务的发展方面也有自己的优势。下阶段上海银监局将引导中外资银行在“走出去”和“请进来”两个方面,发挥好各自功能、功效和优势,共同推动自贸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