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地方银行不怕法院 胆从何来?

时间: 2016-09-27  文章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其事实上的多级法人运营体制正在整个企业集团内部不断地产生离心力,越往底层离心力越大。
  最近,在山东曹县发生了银行拒绝寿光市法官依法查封当地一家涉案企业的账户、且殴打法官的事件。两名法官被30多名男子围殴之后,又被带到被执行企业那里接受“训诫”:“算你们两个人倒霉,我看你们寿光法院谁还敢来!”
  无独有偶,在河南省唐河县也有类似的情节。同属河南声南阳市的方城县的法官依法到唐河县某银行扣押某“老赖”的存款,遭到了小职员“领导在开会,不能来接电话”的软抵制。但与山东曹县不同的是,方城县的法院这回动用尚方宝剑了:依照法律,对唐河这家银行开出10万元罚款。
  法院原本是有权罚款的,而且有强制力。许多银行并非不知道,而是压根儿没当真:“你那里的法院,怎能管到我这里的银行!”
  一旦开出罚款单,银行只有老实执行的义务。但山东曹县的银行实在太厉害,还没等法院开罚单,就先抡起铁拳砸向法官。真是应了那句俗话:“穷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颇有梁山遗风。
  如果说山东曹县、河南唐河县这两地各色,那可就错了。它们不是孤例。多年来,全国各地普遍发生类似现象。这可就不是偶然了。可谓“悠久历史”。虽然早在2000年,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银行机构立即协助办理,不得以“需要行长、主任签字”等理由为借口拖延,等等。然而16年过去了,类似事件,在全国依然普遍发生。
  甚至有的以“等一会儿”为幌子,迅速将被执行人的存款划走,让法院执行人员扑空,等等。
  纵观这类事件,表面是银行目无法纪为一些“老赖”当后盾;而深入底层,一旦全国类似现象各地屡见不鲜,可以看出,这实际上是作为企业的中国国有银行自身特色的结果。具体说,是实行多级法人的经营体制被地方化裂块后产生的内部离心和摩擦。
  一旦银行裂块化,即便统属一家总行,不同地方的支行打的算盘就不一样。法院管本地银行也还行,跨地管别处的,就难了。即便总行有指示,要求配合,下边也未必就听。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迎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我国的国有银行开始了一系列改革,其核心就是要使银行成为面向市场的独立的经营主体。但是,所有的改革最终都没有解决好我国国有银行多元化利益主体和多层级结构关系的内部纠葛和掣肘问题,从表面看,我国商业银行都实行一级法人制,下面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但由于我国国有银行脱胎于行政体制财务处的母体,因此其基本组织架构,至今仍带有浓重的行政化色彩,分支设置完全与行政体制相对应,普遍采用全国总行、省(含直辖市、自治区)级分行、地区(含地级市、城市区)中心支行、县(含地级市、城市区)级支行的四级分叉的树状结构。总行作为一级法人,既出现过权力和义务过分集中、下属机构只会木然服从而不尽心的历史弊端,也有过多级法人画地为牢的诸侯时代。
  具体到目前,一方面受制于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又肢解和分割银行作为一个企业在市场竞争时的利益和行动的统一性、整体性。其中地方的银行为某些人物充当保护伞,已经超出了“服务客户”的范畴,显示出与地方权势人物利益勾结的痕迹。
  在四级分叉的树状王国中,虽然总部居于企业集团的核心和主导层级,但面对的却是多个利益主体和多层级结构关系,即便总行对外是一级法人,比如每个银行都有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但事实上,各分行之间、各支行之间,甚至分行与支行之间依然存在相互存款、相互拆借、相互借贷或者证券交易等市场主体之间才应该有的行为。有的分支机构擅自对外签约甚至组建新的法人企业。
  笔者发现,自己在银行开的户头,盖的章都是支行的。
  实际上等于多级法人。多级法人也就意味着上级行对下级行失去了约束力,内部各行其是。
  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了,为什么山东寿光市的法官到山东荷泽市的曹县执法,就失去了法律的威严;为什么同样都是河南省南阳市下面的两个县,而且是土地相连的两个县,方城县的法官到了临近的唐河县就失去了雷厉风行的威力。法院异地执法难,因为它触碰的是异地的经济板块。尽管有山东省分行这个共同上级,寿光支行与曹县支行吃的也不是一锅饭,而是各有各的地盘;方城县与唐河县自然地理上挨得更近了,但经济地理上却离得更远了。
  法人统一了,但资金调度难统一;市场在瞬息万变,内部产品营销、管理决策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却应变不灵。
  当然,上级行也不会总是当阿斗,一旦急起来,下边权力统统回收,也不是没可能。总之,何时收何时放,怎么分怎么合,始终都是多级银行体系内的永恒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