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新政正式施行
时间: 2016-09-07 文章来源: 国际商报
本报讯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9月6日起正式实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整体下调。据悉,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是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和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根据新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将降低,收单环节服务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中,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将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借记卡交易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控制。
同时,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不区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不超过6.5元。此外,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
新规实施后,对消费者刷卡交易会产生哪些影响?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回应表示,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不向持卡消费者收取。本次政策调整,不仅不会增加消费者支出,而且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好的刷卡消费体验。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调整后不同行业商户受益程度存在一些差别。餐饮等行业商户贷记卡、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合计可分别降低53%~63%,百货等行业商户可降低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