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浙商银行副行长吴建伟:将代销产品纳入理财转让平台

时间: 2016-08-05  文章来源: 一财网
  银行理财市场一直都在探索理财产品的收益性与流动性如何兼得,理财产品转让市场在近两年悄然打开。
  8月4日,2016年第三十五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浙商银行副行长吴建伟表示,今年以来连续上线以理财产品转让为特色的“财市场”和业内首次实现信用卡与理财产品互动的“财富池”两款产品,破解了理财产品收益性和流动性不可兼得的难题。
  今年1月份浙商银行上线“财市场”,可以实现线上理财转让。今年5月份推出的“增金财富池”(下称“财富池”),业内首家具有“个人金融资产联动信用卡额度”的功能。据介绍,目前 “财富池”,可以将个人的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的电子存单,以及客户权益在线上进行撮合交易。
  “今年年底前,浙商银行‘财富池’入‘池’品种将更丰富,支持所有我行代销的基金、信托、保险等产品入‘池’。‘财市场’也将支持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转让。”吴建伟在发布会上称,将代销产品纳入理财转让平台。
  由于监管并未出台相关政策,对于银行的理财产品转让的合规性市场也有所探讨。对于合规性问题,浙商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陶嵘在发布会上表示,浙商银行从四大方面来解决。
  首先是所有转让均由客户自主提出,可选择一口价转让、竞价转让和协议转让三种模式。其次,客户在提出转让申请的时候,浙商银行充分提示转让风险,并且转让人与受让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必须同时满足转让产品的风险等级。再次转让双方均需在浙商银行柜台做过理财面签,通过风险测评,符合监管部门对于理财销售的相关规定。最后则是在转让的时候系统设置了转让价格上限和下限,就是确保了每笔转让的合理性,不会出现极端的情况。
  由于浙商银行上述“财富池”具有信用卡授信的功能,也存在合规性的考量。例如,理财产品投资人将5万元处于封闭期的理财产品入到“财富池”,就可以申请到4.5万信用卡额度,随借随还。同时,投资人的5万元同样享受理财产品的收益,并且还能够享受最长56天的信用卡免息期。
  对此陶嵘表示,财富池”客户均需满足浙商银行授信客户的准入标准。“财富池”的质押、贷款均与浙商普通贷款的规定相符。其质押率、贷款金额、自主支付金额都符合监管部门对于质押贷款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