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银监规范银行债委会不可随意停贷、抽贷 以助企业解困

时间: 2016-08-04  文章来源: 汇港资讯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日前下发《关於做好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各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致行动,不得随意停贷、抽贷,通过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以协助企业实现解困。
  据悉,目前各地方银行业均在积极推进债权人委员会工作。
  南阳银监分局纪委书记早前发文指出,债委会制度的推进将构建起债权人沟通协调平台机制,确保债权人「同进同出」,有利於实现有序平稳地信贷退出,减少其对实体经济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