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内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徵求意见

时间: 2016-07-28  文章来源: 阿思达克
  据《证券时报》获取的内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提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於该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於该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面向非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於不良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中银监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於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於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於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仅面向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