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华创证券:放过细节 专注精神

时间: 2016-07-28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网
  理财业务征求意见稿我们在下午的报告中率先做了点评,随即市场各种解读铺天盖地,对主要条款做了一一点评已无死角。经过喧嚣之后我们审视该征求意见稿,诸多新规必然会引起银行强烈讨论,仅仅十五条、十六条对综合类理财资格的认定就必然引起强烈争议(众所周知小型城商行、农商行是各类资产出表并通过理财非标对接或代持的主力),该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与正式出台文件大概率差异很大,所以在第二次点评中我们放过细节,专注于文件的精神。
  1、综合类理财资格问题,反映监管层对中小银行的各种挪移手段(典型如信贷资产通过 ABS 挪移出去,自营持有优先,理财资金对接劣后或代持行对接)心知肚明,征求意见稿对重灾区敲山震虎。
  2、非标通道限制在信托。我们认为所谓信托可以提供更完备的资产审查云云并不是真实原因(通道就是通道),真实原因在于信托与银行同为银监会监管,而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通道为证监会监管,在不能做到一行三会整合协调的情况下,关闭监管盲区是一种手段。当然,真正实施的话可能会面临信托渠道的拥堵问题这是后话。
  3、限制监管嵌套层级。这是监管办法中核弹级规定,最多只能嵌套一级通道(而且通道都在银监会监管下),所有理财对接、代持的各类资产将完全暴露在监管视线内,依托理财的各种表外“金融创新”将面临毁灭性打击。中小银行盛行的资产腾挪将面临资产回表,资本消耗与不良计提将引爆其薄弱的风控。
  4、综上所述,如果理财监管新规严格执行,金融体系将掀起滔天巨浪,中小银行资产结构将面临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看到,诸多港股上市的城商行投资类资产已经大于信贷,理财资金是其必不可少的劣后承接方),我们判断该意见稿被原版执行的概率是很低的。
  5、但是,监管新规的精神是很明确的:(1)理财乱象监管层心知肚明;(2)跨市场监管套利行为不被鼓励,要及时收敛,否则可以通过切断跨市场非标通道实现;(3)“金融创新”的捉迷藏玩下去,监管层可以掀桌子;(4)结合证监会近期对通道业务的表述,监管机构间在理财业务规范上达成了一致。
  总结:我们无须判断征求意见稿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实现,但监管层的精神表达的很清晰:表外业务阳光化,停止资产挪移的捉迷藏。最终,银行体系资金需要满足供给侧改革政策导向,表外风险敞口要清晰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