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穆迪:中资行应警惕系统性风险

时间: 2016-06-24  文章来源: 国际商报
  本报讯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近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应收款项类投资加大系统性风险》报告称,中资银行应收款项类投资大幅增长,虽在短期内支撑了银行的盈利和资本内生,但长期来看,将加大资产质量、流动性和利率风险。
  26家上市银行的年报数据显示,其合计的应收款项类投资从2012年年末的2.5万亿元增至2015年年末的10.5万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区性银行的增长尤为迅速。
  穆迪助理副总裁、分析师尹劲桦称,“在信贷成本上升而净息差下降的环境下,该类投资的高收益和低拨备成本有助于银行维持盈利增长。但此类投资的一些具体特征意味着其可能掩盖了银行对最终借款人的真实风险暴露,同时较低的拨备和资本要求降低了银行应对潜在意外信用事件的能力。”
  在这10.5万亿元的应收款项类投资余额中,68%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信托和资管计划,13%为理财产品,19%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对于占应收款项类投资大部分的信托和资管计划,穆迪认为,银行可以藉此将其现有贷款包装为金融投资产品。同时,银行可将有其他金融机构增信措施的投资视为同业资产,信用风险的评估基于金融机构交易对手、而不是最终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此外,增信措施的广泛使用增加了金融机构间的关联度。穆迪预计,若市场发生意外的流动性冲击,由于银行以短期同业负债来支持这些长期投资,银行将面临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穆迪指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区性银行的敞口最大,因为其作为投资人和发起人积极参与此类投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末,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2家上市地区性银行的应收款项类投资分别占其总资产的19.8%和19.2%,而五大国有银行的占比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