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报导指人行就银行卡借贷分离徵求意见

时间: 2015-08-10  文章来源: 汇港资讯
  《经济观察网》报导,继支付新规後,人行已於近日下发各银行、银联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一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徵求意见函》,其中关於借贷分离的相关细则和定价进行了意见徵询。与现行收单管理办法相较,发卡行、收单机构和银联7:2:1的分润比例被彻底打破。
  该文件显示,清算机构向发卡行和收单机构分别徵收0.325%的费率,其中发卡行封顶不高於3.25元人民币(下同)。而收单服务费则由收单机构向商户自主协商;发卡行服务费向收单机构收取的费用则采取借贷分离的方式,借记卡收取不高於0.35%的手续费,封顶不高於13元,信用卡不高於0.45%,上不封顶。
  所谓「借贷合一」的问题,是指当前刷卡消费中,借记卡与贷记卡(信用卡)执行相同的刷卡费率。由於贷记卡的刷卡消费包括了银行的资金成本、信用成本等,按照当前的刷卡费率,发卡行的收单收益无法覆盖其资金成本,而这也导致了套现的成本非常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