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两部门联手推进“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时间: 2015-08-10  文章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从税务总局获悉,为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
  通知明确,各地税务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2015年第3季度内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共享区域内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地市级税务机关要通过银税合作机制,定期向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辖内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定期向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供小微企业的有关融资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税务部门推送的小微企业,要主动开展尽职调查,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优质小微企业,将优化贷款审批程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