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部分城商行或被要求 暂停新发分级型理财

时间: 2016-05-13  文章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我们目前尚未收到正式文件,也没有接到这方面的通知。”5月12日,针对市场上关于银监会要求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暂停新发分级型理财产品的消息,多家城商行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做出如此回应。
  5月11日,有媒体报道称,由于担心投向债券或非标的资产波动风险,银监会近期向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要求相关城商行停止新发分级型理财产品。此外,所有发过分级型理财产品的银行,也被窗口指导。
  “如果是窗口指导,就不会有正式文件,一般就是打一个电话过来通知。”某上市城商行人士称,但截至目前,该行尚未收到这方面的通知。如果是正式文件,则正式执行可能还需要几日。
  对于监管层要求部分城商行暂停新发分级理财产品的消息,另一家上市城商行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虽然目前尚未有正式文件下发,但监管层确实已经计划采取措施,据他透露,该行所在地区银监局近期召集银行开会,就暂停新发分级型理财产品进行了讨论,但暂停涉及产品类型及其投向、暂停时间、如何执行等尚未形成方案。
  某城商行高层人士也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银行分级型理财产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按金额分级,客户不同等级的金额有不同收益率;二是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产品,通过份额、收益分配结构,使两者存在不同的风险和收益,资金主要投向是债市。
  上述城商行高层人士同时表示,债券加杠杆分场内和场外两种,场内主要是债券回购,即买入债券之后,不断进行质押回购,从而放大杠杆;场外则是通过结构化的产品,将资金分为优先、劣后等不同级别。债市场外加杠杆的主体是银行委外资金。
  “如果是银行自营,杠杆比例一般在1:3到1:4,如果委外的话,杠杆比例可以达到1:9甚至更高。”该人士称,虽然目前债券违约呈高发态势,但在操作时,不一定会买到违约债券。而是大量债券违约后,发债成本上升,产生资产价格波动风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前期投入资金就会亏损,而劣后级资金的亏损甚至可能成倍放大。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此情况下,只要理财产品对应的资产出现一点点波动,都有可能伤及优先级资金,从而影响理财产品兑付,造成社会影响。“监管担心的应该是这个问题,即便是风险限制在劣后层面,也会对银行形成不良影响。”
  根据海通证券测算,在场外杠杆方面,银行委外资金比例不超过10%,按照23.5万亿元理财资金存量来看,理财委外资金不超过2万亿元。若50%投向债市,则作为场外杠杆的优先级资金或在1万亿元左右。
  本报记者采访中,业内人士均称,随着资产规模的膨胀,近年来城商行的理财产品快速增长,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的城商行也日渐增加。但就规模而言,仍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型城商行,而中小城商行做得相对较少,监管层的相关要求可能也是具有针对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