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广州清远公积金启动互贷互认 个人最高可贷50万

时间: 2015-07-27  文章来源: 财经网
  只要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清远市没有住房,无论在广州名下是否有住房,在清远购房都可以申请广州的公积金贷款。其中,在广州购房可申请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年限等都基本执行广州现行政策。
  观点地产网讯:7月2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清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发布《广清公积金帮扶贷款政策须知》。
  通知表明,对于清远市户籍居民,或者派驻到清远市工作的人士,只要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清远市没有住房,无论在广州名下是否有住房,在清远购房都可以申请广州的公积金贷款。而在清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想在广州买房,将完全按照广州政策执行。
  据悉,广清互贷贷款都由广州公积金审批提供。其中,在广州购房可申请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年限等都基本执行广州现行政策。
  购买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是20%。对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但如果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凡是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需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广清互贷在清远购房的贷款额度上限,是按清远的标准执行,即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早在2009年开始,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茂名等九城先后签订协议,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在购房城市申请互贷,具体参照当地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