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深圳银监局:多举措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银行业监管改革

时间: 2015-07-23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网
  深圳银监局相关人士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圳银监局自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挂牌以来,出台了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银行业监管改革的系列措施,共包括五个方面。
  第一,取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主要中资银行年度新增网点计划限制,增设或升格银行分支机构不受该银行在深圳地区年度网点总计划的限制。
  第二,取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的主要银行在区内新设、变更、终止分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以及高官任职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第三,允许已获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授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分行经营离岸业务。
  第四,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包括适当调整业务和机构的绩效考核标准、建立相对独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授权自贸区业务归口管理机构更多业务自主权、区内外经营网点和境内外机构协同运作等。
  第五,试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银行业特色报表监测制度,探索完善符合银行业风险特征的监控指标,试行新产品(业务)首单统计报告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