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上海银监局暂停6家中介与银行合作

时间: 2016-04-26  文章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上海讯】上海银监局从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太平洋、我爱我家仁丰、佳歆、汉宇6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1个月,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7家商业银行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上海银监局近日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的稽核调查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同时,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上海银监局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商业银行营业机构,从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两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银监部门表示,下阶段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不得为房地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