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用首付贷购房的个人 将被列入银行黑名单!

时间: 2016-04-25  文章来源: 腾讯财经
上海银监局今晚发布,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太平洋房屋、仁丰、我爱我家、佳歆、汉宇、链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行静安支行、中行临沂路支行等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内部问责。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6家房产中介和7家银行支行被罚呢?
  上海银监局称,此次举措,是针对违反房贷新政的机构,进行的银行系统整治措施。
  银监局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具体包括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个人购房者需小心“黑名单”
  除了做出上述处理措施外,上海银监局还要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调查,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及其偿债能力,加强房地产抵押估值管理。
  上海银监局在发布的一份通报中称。“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目前来看,这份黑名单的效力,可能只限于房产按揭方面,至于是否会有其他影响,尚不得而知。
  上海银监局要求称,接下来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不得为房地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包括不得以出具“同意贷款承诺书”等方式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得将信贷资金直接划转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等)。
  只是规范行业措施 难以降低房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过往没有这种类似的方式方法,因为之前,整个中介行业的政策有时候会统一的收紧或放松,而这次只是针对部分中介企业,定点式的给予惩罚,这等于是精准的治理和打击。
  针对目前上海楼市过热的情况,新的监管措施意在规范市场,对楼市全面降温作用并不大。
  杨红旭认为,其他城市比如深圳、北京、广州有出台针对首付贷的治理整顿的措施。这是为了维护房地产贷款市场秩序,整顿市场秩序,对市场的需求有抑制作用。但它作用不大,它跟限购升级和二套房贷首付提高没法相提并论,它是一种规范措施,而不是抑制楼市的措施。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的声明
  针对上海银监局今日对外发布的新闻《上海银监局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稽查 切实保障本市房贷新政落地》,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作为上海银行业自律性组织,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将进一步引导会员单位积极贯彻上海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精神,落实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16〕54号)的规定,坚持规范经营、审慎经营、合规经营,严防个人住房贷款各类风险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令2010年第2号)规定,并加强对首付款资金性质审核和对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
  三是严格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并按监管要求,暂停与相关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同时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违规中介公司及门店,将建立行业信息共享机制。
  银行同业公会将引导会员单位通过上述措施,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保持一致,支持和维护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