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民营银行进入新征途

时间: 2017-10-26  文章来源: 金融界
  编者按:自民营银行批准筹建以来,其进展情况备受各界关注。目前,民营银行已经实现常态化设立,已开业民营银行的各项经营指标稳健向好,差异化竞争态势逐步显现。同时,民营银行立足小微、三农和城乡居民,紧密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开展金融创新,在降低融资门槛、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新的突破,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期专题文章分别从监管引领、实践探索、经验借鉴等角度,就民营银行的差异化发展进行探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银监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民营银行设立工作,持续加强差异化监管和风险监管,引导民营银行坚守市场定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目前,民营银行已实现常态化设立,经营发展稳健有序,在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探索金融创新等方面取得不少新的突破,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
  从“求生存”到“谋发展”
  民营银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党中央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营造独享发展空间的改革成果,其基本特征是全部股东(发起人)均为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截至2017年6月末,银监会共批准筹建17家民营银行,已批准开业15家。总体看,已开业民营银行各项经营指标稳健向好,风险水平总体可控,差异化竞争优势逐渐显现,已从“求生存”向“谋发展”稳步迈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整体呈现有序发展。一是资产负债规模增长较快。截至2017年6月末,民营银行总资产2481亿元、总负债2083.90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35.90%、32.44%;各项贷款余额1111.38亿元,增长35.74%。首批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浙江网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前海微众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全部实现盈利,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2.24亿元,同比增加11.27亿元。主要依托互联网模式运营的几家民营银行发展迅速,资产规模在民营银行中占比较高。二是整体风险水平较低。截至2017年6月末,民营银行不良贷款率0.70%,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66.46%,高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290个百分点;资本和流动性水平较高,资本充足率23.38%,流动性比例99.56%,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三是法人治理和内部管理持续完善。基本建立了“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体系,补充完善了多项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内设部门和组织架构不断优化。股权管理日趋规范透明,新设民营银行在开业当年即实现股权全部托管。
  坚持差异化市场定位。在银监会的持续推动下,民营银行设立之初就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股东资源优势,确立了差异化的发展战略,立足小微、三农和城乡居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一是专注小微企业。截至2017年6月末,民营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461.89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1.56%。有的民营银行为小微企业量身打造融资产品,通过提升小微贷款考核奖励比例强化小微贷款营销动力。二是专注线上业务。有的民营银行依托互联网技术和股东资源优势,使得金融服务扩展到传统物理网点不能服务的区域和时间,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三是专注科技金融。面对科创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品、难以从传统渠道获得融资的难题,有的民营银行与专业投资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将企业经营团队综合能力、业务模式可行性、核心技术价值、现金流创造能力、后续股权融资能力等“软性”分析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企业提供“无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积极践行普惠金融。一是有效降低融资门槛。民营银行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等技术,据此构建指标模型和风险管理策略,将金融服务延伸到传统银行不敢做、做不了的客户群体,切实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如某家民营银行个人信用贷款授信客户中,68%是大专及以下学历,45%是蓝领服务业和制造业从业人员,户均贷款余额仅1.55万元。二是创新风控手段实现“提速降本”。民营银行不断加强信息科技投入,以数据化的风控系统替代传统银行人工处理,实现自动化、批量化、低成本的流水线式信贷放款,不仅降低了银行运营成本和客户融资成本,还有效减少了贷款客户申请和银行审核的时间,达到“秒申秒贷、实时放款”的客户体验。三是丰富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民营银行针对不同类别目标客户的融资需求和现实困难,不断丰富信贷产品,改进信贷流程,通过加强与其他商业银行、电商平台、金融中介机构的合作,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成长。
  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当前民营银行发展总体平稳,风险可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公司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民营银行公司治理架构已初步建立,但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履职有效性还需提升。有的民营银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履职不够充分,各级治理主体运转机制尚不协调。个别民营银行组织架构和高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不利于长期稳健经营。
  股东股权管理有待规范。有的民营银行经营管理活动受大股东直接干预较多,在人员、财务等管理上未能实现有效隔离,影响了银行法人的独立性。个别银行的股东关联公司数量众多,关联形式复杂多样,其中一些新型关联交易存在潜在风险,关联交易管理面临较大挑战。
  合规经营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民营银行存在重业务开拓、轻合规管理的现象,内部控制的约束作用不足,给经营带来风险隐患。个别银行在盈利压力下大力发展同业板块,涉足平台公司、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业务,偏离了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有的银行存在贷款中后台岗位未有效分离、贷款“三查”不到位、票据贴现业务不合规等问题,亟待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流动性管理难度较大。受网点数量、账户管理、市场信誉等客观因素影响,民营银行负债来源和负债稳定性普遍不足,对同业批发性融资依赖程度较高,更容易受到市场资金面情况影响。此外,有的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也存在短板,个别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信息系统尚处于规划、招标或建设阶段,已建成管理信息系统的银行也只能实现简单的指标生成等功能,系统完备性还不够。
  监管引领为民营银行新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督促民营银行规范经营有序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深入推进民营银行的改革发展。进一步规范准入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穿透原则”要求,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民营银行相关工作。督促民营银行坚持差异化的市场定位,结合自身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方针,明确经营特色,发挥比较优势。通过科学细分市场寻找优质客户,努力挖掘服务、产品、渠道的经营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
  持续发力服务实体经济。督促民营银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设立初衷,推进市场、客户、产品的差异化建设,紧密围绕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社区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树立正确的盈利导向,避免“短视”逐利行为。
  强化公司治理与股权管理。督促民营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科学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职责边界,完善各项议事决策规则和标准流程,强化治理主体的互相制衡,不断提升董事、监事履职能力。对股东履行承诺事项情况和落实银行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进行评估,强化股东延伸监管。督促民营银行将股权集中托管到符合资质的托管机构,提高股权透明度和稳定性。督促民营银行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监管要求,完善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授权审批流程,杜绝违规开展各类关联交易。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和防范。持续加强对民营银行的风险监测,督促民营银行全面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严控新增信用风险。紧盯流动性风险,督促银行构建与自身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拓宽负债渠道,加大一般性存款尤其是个人储蓄存款的营销力度,提升负债稳定性。督促民营银行切实提升信息科技风险治理水平,加快推进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封堵信息科技风险隐患和漏洞。
  审慎推进民营银行探索创新。支持民营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市场定位的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各类创新必须立足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得以创新为名进行监管规避和监管套利。引导民营银行审慎评估各类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潜在风险,确保创新业务与自身风险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