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范银行同业账户管理
时间: 2017-08-04 文章来源: 金融界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同业账户”)管理,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同业账户专项检查。据介绍,同业账户按用途可分为结算性和投融资性两类,前者指用于代理现金缴费、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后者指用于同业存款(结算性存款除外)、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业务的账户。
2014年,央行出台《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规范同业账户的开立管理,要求开户银行采取多种措施审核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检查涉及银行(含分支机构)2600余家。经检查,大多数银行能够落实管理制度要求,个别银行存在违规问题多、违规程度高以及开户审核环节把关不严等现象。
该负责人表示,本着公正、公开原则,人民银行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对违规情况相对较严重的银行进行通报,要求加强同业账户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同时,综合考虑违规机构、违规问题数量以及违规严重程度等因素,要求银行于3至6个月不等时间内对违规开立、使用的同业账户完成整改。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督促违规银行做好整改工作,并组织对违规情况较严重的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另据记者了解,整改期间,上述银行合规开立的同业账户可正常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