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大商所今年1至4月共处理112起异常交易行为

时间: 2017-05-02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为了贯彻证监会“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市场监管总体要求,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大商所今年1至4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违反交易限额60起,异常交易行为112起,其中自成交57起,频繁报撤53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超仓2起,对93个客户采取暂停开仓措施。累计处理55起违规线索,包括15起对敲转移资金、40起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不活跃合约价格,共对7起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调查完结的8起案件做出了自律监管处分。同时,今年1至4月,大商所加大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排查力度,共发放市场监查问询函118份,共督促75组200个客户申报了实际控制关系,并将187组655个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据介绍,今后,大商所将继续全面落实“三个监管”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安全平稳运行,保障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价格发现的功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