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外汇局:未出台严格进口贸易融资措施

时间: 2017-01-26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25日表示,外汇局未出台严格进口贸易融资方面的外汇管理措施,具有真实贸易、投资背景的跨境担保业务及相关产品不受影响。
  近日,有个别媒体报道中国为打击资本外逃,出台限制跨国融资工具措施从而对贸易进口产生影响。对此,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期外汇局未出台严格进口贸易融资方面的外汇管理措施。企业真实、合法的贸易外汇收支,可持相应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内保外贷等跨境担保业务仍然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具有真实贸易、投资背景的跨境担保业务及相关产品不受影响。
  外汇局表示,2016年资本市场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单家机构额度上限和汇入期限要求,汇出锁定期限缩短;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境外机构无额度限制和锁定期要求;取消沪港通、深港通总规模限制,境外机构参与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未来将继续坚持改革开放。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跨境人民币业务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对于符合规定的人民币跨境收付,没有设置额度或比例限制。
  人民银行表示,将继续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做好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