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轩言·数语系列报告:缩减个人5万美元购汇额度的六个“不必要”

时间: 2017-01-03  文章来源: null
事件: 2016年12月31日晚,外管局有关负责人就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答记者问时指出,“个人购汇政策没有变化”,“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化。” 核心观点: 我们认为目前缩减个人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有六个“不必要”:第一、个人5万美元购汇总量并不大,对外汇市场的冲击力有限,不必要限制。第二、个人5万美元购汇政策的初衷是经常项目业务“便利化”,在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前提下不必要限制。第三、部分个人5万美元购汇事实上属于资本和金融账户交易,但仍无悖于“藏汇于民”的政策导向,不必要全面限制。第四、个人5万美元购汇对于中长期的外汇市场建设有积极意义,不必要限制。第五、3万亿美元并非外汇储备底线,不必要因此限制个人5万美元购汇。第六、当前如果限制个人5万美元购汇只会引发恐慌,可谓得不偿失,毫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