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大商所修改仓单管理相关细则

时间: 2015-08-1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为进一步优化规则体系,8月1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合并两部仓单管理办法并对交割细则、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等相关规则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纤维板、聚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玉米淀粉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等六部规则。相关交易、交割、结算细则修改主要内容包括:合并原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统一修改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子仓单操作流程;将各品种入库检验的委托方统一调整为指定交割仓库。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修改中,完善了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进一步明确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年度检查应提交的材料;增加存管银行对交易所资金流动性需求予以支持的规定。 据了解,本次对六部规则的集中调整、修改主要基于技术及实践上的需求,对相关文本表述进行了简化与明晰,对相关规则进行了优化。本次调整将进一步促进相关业务流程的规范,为市场进行相关业务操作提供更多便利,有利于确保期货交易有序进行和市场的平稳运行。 据了解,此次修改内容中,关于入库检验委托方调整的规则修正案自2015年9月22日起施行,其他规则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