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频繁报撤单情节严重者将遭郑商所限制开仓交易

时间: 2016-09-0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郑商所昨日下发通知称,根据《郑商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郑商所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进行补充。 按照上述通知,当某个交易日某一合约停板后,客户当日在涨停板价位买单撤单量或者在跌停板价位卖单撤单量超过100笔的,属于频繁报撤单行为。如果客户有上述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超过100笔的行为且当日客户在该合约涨跌停板价位撤单量累计达到10000手的,视为情节严重的行为,不受次数限制。郑商所于当日闭市后,给予该客户全部品种限制开仓交易不低于一个月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