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远期卖汇头寸平盘需缴纳20%风险准备金
时间: 2016-07-07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昨日发布公告称,自8月15日起,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后,按月对其上一个月平盘额缴纳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准备金利率为零,外汇风险准备金冻结期为1年。
此举旨在完善宏观审慎管理,落实去年9月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从本次的公告要求看,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的境外金融机构所缴纳的外汇风险准备金具体要求,与去年对境内金融机构征收的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一致。
去年央行要求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20%外汇风险准备金时,正值人民币中间价改革后人民币汇率大幅走贬,市场贬值预期浓厚。当时不少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旨在通过提高银行远期售汇成本,同时将成本转嫁到代客远期报价,增加客户跨境套利成本和难度,以达到控制远期购汇规模的目的,从而稳定人民币汇率。
不过,尽管近期人民币汇率持续贬值,本次向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征收风险准备金,却与近期的人民币汇率走势没有多大关系。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称,央行去年已对境内金融机构开展此类业务征收了风险准备金;随后,央行开始允许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这些机构就可能代理客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如果不视同境内机构、按同样标准征收风险准备金,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外汇交易中就处于不平等地位,从而形成监管套利的漏洞。
“新规仅是根据形势发展的补充,防止因境内外金融机构监管要求不一致形成的监管套利,与近期的人民币贬值并没有太大关系。”鲁政委说。
此外,按照公告要求,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应将外汇风险准备金缴存基数及应缴存外汇风险准备金数报送交易中心,在北京时间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外汇风险准备金(美元)划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各种货币之间的折算率按每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计算。未公布折算率的,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确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的方法计算。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近期一路下挫,昨日中间价继续走低至6.6857,较上一日再度大幅下调263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