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辽宁证监局与大商所加强监管协作

时间: 2017-11-22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11月21日,辽宁证监局在沈阳与大连商品交易所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加强监管自律互补,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共同推动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辽宁证监局局长柳磊称,期货市场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扶贫攻坚等方面作用日益凸显。辽宁作为重工业大省,产业结构特征与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的期货品种高度契合。辽宁证监局将依托大商所在农产品、铁矿石、石化等期货品种上的交易优势,加强合作,推动产融结合,引导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助力辽宁实体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柳磊介绍,今年辽宁证监局先后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签订监管协作备忘录,并与他们合作分别在沈阳、朝阳、丹东等地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培训、调研考察活动,促进期货市场与实体企业的有效对接。 同时,辽宁证监局与沈阳、抚顺、鞍山等7家地方政府签订了协作备忘录,就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服务于地方经济等方面展开了深入合作。 柳磊表示,辽宁证监局与大商所合作,联合永安期货公司等在沈阳农业大学开设了“期货人才订单班”,由期货公司提供师资和资金支持,每年为实体企业和期货机构培养60-80名期货人才。 目前,第一期已经开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辽宁证监局将在评估基础上,继续推进期货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引导和支持期货机构与企业对接,助力辽宁经济走上“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