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上期所与辽宁证监局签订监管协作备忘录

时间: 2017-08-1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网
  据上期所消息,8月1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与辽宁证监局签订监管协作备忘录。双方旨在加强市场及监管信息沟通,进一步增强市场监察、投资者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协作,发挥各自优势,提升监管合力。上期所党委书记、理事长姜岩,辽宁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柳磊,上期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叶春和,辽宁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丹等出席签约仪式。
  姜岩表示,此次监管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是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证监会党委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目的是履行好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将交易所的自律监管与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有效对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防控市场风险。
  柳磊表示,双方监管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辽宁期货市场向着规范健康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相信通过协作监管能够助力辽宁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并助力辽宁经济尽快驶入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道”,以此为契机,成为辽宁连接上期所的纽带,开启辽宁与上期所信息交流、合作共赢的大门。
  据悉,双方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接落实,完善协作机制。上期所也将及时总结经验,逐步与证监会其它辖区的派出机构进一步巩固监管协作关系,切实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