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对投资基金经理的国际监管思路和规则

时间: 2017-05-15  文章来源: 中国基金报
  监管的三个重点
  我有三个重点先跟大家谈谈,第一个重点就是监管怎么做。
  千万不要国外怎么做就马上搬过来,因为内地的市场跟国外是很不一样的:“土壤”不一样,投资者结构也不一样,能做的事情和业务也不一样,能对冲的风险工具也不多,所以,要走自己的路,不要照搬国外的监管条文。
  第二点,我用三个英文字母C总结我的看法:
  第一个是Consistency,就是一致性。我们看到以前的问题是,同一个业务通过不同机构去做,但监管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而现在的趋势是混业经营,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不管哪个机构做,如果业务是同一个类型,监管要求应该都是统一的。
  第二个是Continuity,是指连续性。业界遵守监管要求的成本是很高的,有些成本也是看不到的,比方说IT系统改、人才培训、持续的监督,等等。所以,我们做监管应当牢牢记住连续性,除非真的出大问题,不要每两、三年就改一下,否则,业界是很难长期遵守的。
  第三个是Culture,指企业的文化。我们谈了很多监管的要求,好像从上到下都是外部的要求,但是我们最希望能建立一个企业文化,遵守法规、让公司有效运作的文化。
  第三点,这些监管方面的要求不单单来自监管机构,也不单单是一线的机构要负责,还有投资者、其他配套的中介机构,都要一起努力,共同建立一个比较健康的金融市场。我刚才提到“土壤”,把这个“土壤”改好、让新的要求能够落地生根是很重要的。
  监管的第一要求就是诚信
  很多金融市场里最大的问题就是诚信的问题。如果诚信没有了,整个市场就等于没有了,所以,我们对监管的要求就是诚信。
  诚信的要求包括两个重点,一是利益冲突,所有投资都是有利益的,你要分清楚是客户的利益还是你的利益比较大,这是受托义务的重点;二是高管的责任,高管人员要牢记监管合规、风控。
  基金公司里怎么监管?我特别想谈一谈风控。我以前在香港做监管的工作,看过很多中介机构在香港的风控制度,也有好的机会跟国外公司的风控比较。曾有中资投行的CEO跟我说,到了欧洲跟欧洲的监管人员谈话,对方第一句话就问:谁是你们的CCO(首席合规官)?”所以,他说:“现在我明白为什么在香港要求这么高。”
  关于基金监管的四点思考
  第一个是估值的问题。估值问题是很重要的,所以2013年出了一个标准,2015年时也碰到这个问题,就是很多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停牌,估值怎么做?你们也许碰到某一些股票停牌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所有股票都停牌了,估值又该怎么做?不要说没这个可能,当年欧洲发生金融风暴时,希腊的所有股票就停牌了。
  另一个估值的问题主要涉及私募基金,私募基金一般投了很多未上市公司,这些未上市公司的估值怎么计算?当然,有人告诉我,有估值公司跟着评。我在香港也看过,特别是很多内地过来的私募基金,但我很难判断那些估值公司给予的估值。从监管方面来看,这些未上市公司估值的问题还是我们比较担心的。
  第二个就是资金流动性的问题,特别是公募基金,因为公募基金大多能够马上赎回。很多新兴市场发了很多高息的债券,两年以前高利息的债券是很受欢迎的,卖了很多。当时,每一个地区的监管也发了很多指引,要求做压力测试,也要看看客户赎回的频率,希望能够制订一个方案,流动性风险是要牢牢记住的。
  第三是利益冲突的问题。有的公司把最好的项目、最好的收益给他的朋友、给他有关联的人士,我们从监管的角度去盯,就是盯怎么分配。
  举个例子,现在国内的钱太多了,肯定要投到国外去,就要聘用国外的基金公司,那怎么监督这些国外的投资公司?
  我跟你分享一个我的经验,那是十多年以前,我带着一个小队到英国,挑了几家英国的公司,它们管理香港的钱。它们是在周一开会,开会以后做决定,然后把这些投资标的交给投资经理,让他跟着标准去做,这是普遍的做法。
  但我发现,有个公司管理香港钱的投资经理每一次都是晚一天才投,比方说他周一已经决定了要投什么地方,在英国其他投资经理已经动手了,已经买进来、卖出去了,他周二才动。
  我们调查了以后发现,这牵涉这个公司内部消息传递的问题,有一些消息早一点传到英国本土的投资经理,但管理海外的包括香港的就晚了一点。后来我们提了一个建议,要求他改善这个消息传递,以便在同一时间去操作。
  第四点,用英文来说,就是Tone at the TOP。
  我出去跟大行开会,我很看重一个事情:看谁说话。如果是内地来的,不管是投行,还是资管公司,50%以上要主席、CEO说话,其他的像CCO这些很少说话。如果是外国来的,当然还是CEO说得多,但CCO、律师也说很多话。这反映了文化的差异,但我们作为监管的,最希望不完全是你们的主席或CEO垄断整个讨论。如果在外面是这样,我相信在你们的公司里面也是一样的,就是没法让干活的人提意见,所以,我们希望是Tone at the TOP,你们做CEO的要多鼓励做具体项目的人跟你们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