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熊锦秋:安硕信息信披违规 公募基金是否有责

时间: 2016-12-26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12月23日,证监会通报了8宗案件,其中有一宗为安硕信息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从业人员信息误导案。笔者认为,该案还涉及公募基金运作规范,应以该案为范本解剖麻雀,研究股市震荡形成机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弥补相关漏洞,防范股市震荡再次发生。
  安硕信息于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陆续披露了其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信息,所披露信息未来可实现性极小,具有较大误导性。2014年6月22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时任东方证券分析师浦俊懿、研究员郑奇威根据披露的信息,使用诱导性和夸大性语言文字,向基金、券商、私募等传播相关情况。此后,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大量买入“安硕信息”,期间安硕信息股价涨幅为15.9倍。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目前安硕信息股价基本被打回原形,上述处罚都只有区区几十万元,与众多投资者在该股的巨额损失相比不值一提。目前监管部门处理了一些相关当事人,但笔者觉得或许还应关注两个问题。
  首先,公募基金是否存在联手操纵?券商分析师对互联网金融题材的夸大性传播,与其说一些公募基金经理选择无脑相信,不如说就此借机扎堆“取暖”,甚至可能私下联手共同助推股价。如果公募基金各自为战,股价走势应该扑朔迷离,但2015年安硕信息股价几乎单边向上。公募基金之间是否存在某种“默契”配合、是否存在市场操纵嫌疑,应该深查。
  其次公募基金是否存在老鼠仓?证监会于近期会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防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笔者认为,安硕信息进行市值管理,公募基金等参与拉抬,产生股价暴涨效应,基金经理是否直接或间接搭车坐享其成,应借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深查。
  可以说,正是由于安硕信息等股票在2014~2015年飙升形成的“标杆龙头效应”,引领中小创其他股票扶摇直上、水涨船高,疯狂股价泡沫由此滋生,这也为日后股价泡沫破裂埋下了伏笔。这是2015年股市大跌的一个重要原因,对这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有效彻底清算。
  公募基金一掷千金豪赌安硕信息等泡沫股,也有制度方面的一些深层次原因。一般来说,公募基金不管盈亏如何,管理费旱涝保收,个别基金经理缺乏自律,罔顾基民们的利益,背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放弃道德和良心的底线,拿老百姓的钱追随热点放肆炒作,成为股价泡沫动力源,股市震荡风险制造者,甚至还可能夹带老鼠仓等私货。
  因此,对于公募基金经理的选择,不仅要看其是否通过各种专业资格考试,关键要看其是否具有自律、诚信的优良品德,缺少这些品德,数以亿计的基民资产就时时刻刻处于风险之中。
  笔者建议,推选基金经理必须考察其此前资产管理经历,包括在私募等行业的经历,看其是否具有上述品质。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引导基金从业人员认真遵守《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对一些打擦边球、有违法违规嫌疑的,要强化自律惩戒措施。
  此外,笔者建议公募基金管理费的收取不能再旱涝保收,而应与其业绩高度相关,若亏损就不能收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