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若干意见发布

时间: 2015-11-05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意见》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明确了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措施,并提出了协同推进配套改革的相关要求。 《意见》明确了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方面举措,一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二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三是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意见》提出,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实现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围绕增强监管企业活力和提高效率,聚焦监管内容,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 在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面,《意见》提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通过划拨现有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组建,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主要目标,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或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改组设立,以服务国家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中央层面开展由国务院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等工作。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开展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 在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规则。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政府宏观政策和有关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提升效率。按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 在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实施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国家根据需要将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持有,分红和转让收益用于弥补养老等社会保障资金缺口。 《意见》要求,抓紧推动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法规,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夯实法律基础。根据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进展情况,推动适时废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研究起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统一管理规则。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明确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债权债务承接主体和责任,完善国有企业退出的相关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相关问题。 政策连发地方国企改革快马加鞭 国企改革政策接连发布,股票市场相关板块反响热烈。业内人士表示,国企改革的推进将成为“十三五”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活力,国企重组、混改、组建投资运营公司的步伐将加快,地方国企、国资改革将进一步提速。随着地方大力推动地方国企改制上市,数以万亿元计的国资证券化将带来大量投资机会。 国企改革料迎“风口” 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面世后,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均对国企、国资改革做出了部署。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企改革的推进将成为“十三五”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活力。现在主要文件已出台,未来国企重组、混改、投资运营公司组建的步伐将加快。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表示,《建议》提出了国企改革的目标,提纲挈领地强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及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等方面的目标。《意见》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在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面,对于既有大型集团的母公司应以改组为主,而对于省一级的地方企业,则以新建为主。一些巨型中央企业不应盲目推动集团整体上市,而要立足把母公司改组为国有独资的国资公司。集团整体上市应主要限于规模较小的企业集团,然后把它们归入某个已改组的国资公司中。至于应该组建多少为宜,应视国资规模和交易成本大小而定。对于中央企业,改组30-50个为宜,将性质和功能相近的公司归入同一国资公司;对于省级国有企业,可根据本地区国资规模改组或新建1-5个国资公司。 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马遥表示,《建议》关于国企改革的提法和《意见》的发布再次将国企改革推上市场的“风口”。国资体系“瘦身”是国企改革的一大任务,未来大量产能过剩、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业将面临并购重组。 地方国企改革步伐加快 就地方国企改革而言,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正在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加快改革步伐。 11月2日,上海浦东新区举行第二轮国资国企改革启动会。第二轮改革完成后,浦东将完成75%的国资国企改革工作。 近日,广东省国资委制定了省属企业资本运营3-5年目标:至2017年,省属企业证券化资产将达近1万亿元,同时,扣除公共性特点较为突出的高速公路、铁路资产后,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至2020年,资产证券化率将达70%。 吉林省政府11月2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等工作,讨论通过《关于改组组建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意见》、《吉林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决定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马遥表示,中央出台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后,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细化方案,其改革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并购、重组、上市是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主要途径,地方将大力推动地方国企改制上市。2013年地方国企资产达55.5万亿元,而资产证券化率总体不到30%,未来几年可能有近10万亿元地方国企资产实现证券化,这将带来大量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