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港股通】中国结算要求:全面做好“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上线准备

时间: 2016-11-28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记者从中国结算获悉,11月27日该公司发布《关于做好深港通业务上线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结算参与人等各市场参与机构应尽快完成“港股通”资金结算账户开立及结算路径设置、风控资金安排等各项工作,并从结算业务、公司行为处理、非交易业务、技术系统及运维等方面全面做好“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上线准备。 《通知》要求,结算参与人应于12月2日前完成“港股通”技术系统上线,并于12月3日参加深交所及中国结算组织的通关测试,确保“深港通”项目于12月5日顺利上线并实现平稳运行。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交所、港交所、中国结算、香港结算四家单位已完成“深港通”上线前的全部准备工作。 在登记结算业务安排方面,中国结算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遵循“深港通”登记结算业务安排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与模式不变的原则,“深港通”在结算业务、换汇机制、风险管理、名义持有人服务等方面的安排与“沪港通”无原则性不同。 在投资者教育与培训方面,中国结算与深交所共同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要求“港股通”参与机构认真做好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工作,提示投资者了解两地交易结算业务差异,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在市场推广方面,中国结算积极参与深交所、港交所的路演工作,开展“深港通”交流推介,推动广大市场参与者深入了解“深港通”制度和操作安排。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开通“深港通”意味着中国结算将在更大范围内为境内外市场互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下一步,中国结算将继续深化与境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