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新三板做市转让企业定增料不得对赌

时间: 2016-08-03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目前广泛存在于新三板企业挂牌和定增中的对赌操作可能面临调整。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预计今后挂牌公司在定向增发融资过程中,对于做市转让企业,大股东与增资方之间将不能进行股权对赌,而协议转让企业的定增对赌暂时不受影响。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保护做市转让企业和做市商,同时体现了对不同交易方式下挂牌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思路。 对赌广泛存在 知情人士表示,如果定增股权对赌调整,是否会对做市转让企业的定增产生影响有待观察。 券商人士介绍,对赌协议是公众公司与投资人之间广泛采用的一种协议形式,特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目前来看,对赌标的一般分为财务业绩、非财务业绩、上市时间和企业行为四种形式,其中财务业绩是最常见的标的。 目前对赌广泛存在于新三板挂牌和定增中。有挂牌企业负责人透露,该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时,对于对赌协议的态度相对宽松,采取的是“与股东对赌可以,与企业对赌不可以”的基本规则。 不少企业在挂牌前出现与股东解除对赌的情形。以挂牌公司宏邦节水为例,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公司自2010年起,分别引进深圳分享等投资人股东,投资人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创始人股东之间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涉及有股份回购、业绩对赌等对赌条款的约定。2015年10月,为了公司能顺利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深圳分享等投资人股东与公司创始人股东之间签署了《关于解除宏邦节水在历次增资协议中涉及的对赌条款的协议》及《股权转让暨对赌补偿协议》。 定增过程中的对赌行为更是普遍存在。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新三板交投比较低迷,为了规避企业业绩下滑带来的相关风险,不少投资者和挂牌公司希望通过对赌协议实现投融资的成功对接。 谨防“双刃剑”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2015年8月以来,新三板挂牌企业共签署395份对赌协议,其中企业及原股东与投资方签订的对赌协议接近百份。 针对做市转让企业定增对赌可能调整,有券商人士分析,对于做市转让企业而言,对赌协议中的大股东回购条款实际上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在做市交易制度下大股东没法回购,只有协议转让企业才能签带有回购条款的对赌协议。 中国国际科促会新三板研究中心副主任兼首席研究员布娜新表示,规定做市转让企业定增不应存在对赌是合理的。做市商并不是一般投资者,一方面要保证交易活跃,另一方面代表该行业中最为专业与拥有充分信息的投资者。做市转让企业如果存在对赌,一般都是私下签协议,一旦发生全部或部分违约,将影响并不知情的做市商的利益。某种程度上说,不允许做市转让企业定增对赌,可以保护做市商和挂牌企业的正当利益。 布娜新强调,从本质上说,对赌条款是“紧箍”,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利益,保证不论所投资企业是否赚钱,投资人都占据有利位置,也反映了融资方获得融资后所付出的代价,但可能出现“双输”的后果。对赌不是万能的,投资人有时不懂装懂,会强迫企业签对赌协议。在对赌规则之下,企业时刻存在股份、控制权被“夺走”的可能,会增加财务粉饰、造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