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股转公司4月启动 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

时间: 2016-03-31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30日发布通知,其中指出,全国股转系统将于4月1日起开展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工作。 根据通知,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记录以负面行为发现日为记录时点,2016年4月1日后发现的负面行为作为执业质量评价的评价依据;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情况以相关决定书的日期为纳入各评价期间的时点。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首次月度评价期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并于2016年5月10日前公示4月主办券商执业质量情况;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首次年度评价期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公示所有主办券商年度评价结果。 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在征求市场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对评价办法中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及《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指标与评值标准》中的评价指标、相关业务权重及区间系数等具体评值标准进行调整。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继续总结工作实践,不断完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