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股转公司辟谣:未设挂牌准入13条红线

时间: 2016-03-0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全国股转公司列13条红线标准,不达标企业将无缘新三板”,全国股转公司昨日表示,该报道与事实不符。 近期,有报道称,拟挂牌企业存在环保问题未落实的、企业开展业务必备资质未办理且可能带来重大法律风险的、企业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不符合挂牌条件的、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在内核会前未解决的、重要子公司及海外子公司核查不清楚且未充分信息披露的、存在现金收支类业务等13项问题如存不达标情形,连进券商内核的机会都没有,将无缘新三板。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全国股转公司未设挂牌准入“13条红线”。全国股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挂牌条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准入条件适用标准指引(试行)》以及有关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答解答开展挂牌准入审查工作,未发布其他所谓的挂牌准入“红线”,挂牌准入标准未发生变化。 按照规定,拟挂牌企业只需满足以下条件就能挂牌,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主办券商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相关问答以及有关挂牌审查案例进行总结,结合自身的收益考量和风险控制要求,建立挂牌推荐业务的遴选标准。这类标准基本符合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准入标准和有关规则,要求一般会高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准入的“底线标准”,但其列示的情形并没有超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条件及标准指引的框架范围,是挂牌准入条件及标准指引在具体案例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