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保监会一日亮出10张“黄牌” 部分违规股权将被逐出

时间: 2017-10-27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保监会对险企公司治理的监管方式,正逐渐从柔性引导向刚性约束转变。保监会昨日连发10张监管函,直指10家保险公司在关联交易、股东股权、内控与合规等领域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洞。
  这并非保监会首次集中亮“黄牌”。仅10月以来,保监会就分两批、共对16家保险公司(含以上10家)下发监管函,要求这16家险企根据公司治理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保监会昨日还透露,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正在路上,届时将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保险公司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
  部分激进险企面临股权洗牌
  为全面摸清险企公司治理现状、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力度,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此次公司治理评估,是监管部门对整个保险行业公司治理问题的“听诊把脉”、全面体检,基本摸清了行业公司治理风险的现状和底数。
  保监会于日前公布的评估结果显示,一批激进的中小保险公司的在公司治理方面可谓“千疮百孔”。其中,在评估中“监管评分”较低的华汇人寿、长江财险、鼎和财险、利安人寿等16家保险公司,均收到了来自保监会的监管函,被令限期整改。
  这16家保险公司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股权等方面。其中,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合规、内控审计管理弱化、薪酬考核机制不到位等四个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股权违规问题,也随着监管函的曝光而浮出水面。华汇人寿、君康人寿、长安责任险三家保险公司被指出存在股权代持、超比例持股或股东违规投资入股等违规事项。从这三家保险公司收到的监管函来看,保监会下一步将依法对其违规股权进行处置,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还有公司治理监管函正在路上。保监会透露,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届时将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保险公司,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
  这意味着,激进中小保险公司的股权洗牌时代即将到来。
  监管方式向刚性约束转变
  保监会在违规股权强制退出上的高压态势,折射出监管方式正逐渐从柔性引导向刚性约束转变。
  这主要还体现在强化监管措施和问责力度上。针对此次评估结果,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分级分类,奖优罚劣,以推动各保险公司增强公司治理意识、查找漏洞、逐项整改,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
  这些配套措施主要包括:公开通报,全面披露130家中资保险机构、51家外资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以及评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定点反馈,对被评估公司“一对一”反馈评估结果,督促整改不足;关注重点,对部分问题突出的保险公司,采取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以及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严查重处,对违法违规线索,跟进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留意到,保监会在下发给上述16家保险公司的监管函中,明确要求它们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向保监会报送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它们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找公司治理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特别是针对关联交易问题,监管函中明确禁止部分保险公司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6个月,目的是督促其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保监会第一次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市场行为直接采取监管措施,体现出关联交易监管从以制度建设为主,转变到制度建设与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阶段。
  保监会同时明确表示,将继续强化各保险公司治理规则制度遵循合规性、有效性、严肃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各类市场行为的直接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和问责力度,将日常监测、违规记录等与分类监管评价、公司治理评级相挂钩,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刚性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