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两大石油集团先后公布天然气跨省管道运价

时间: 2017-09-15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近日,中石油及中石化在各自的官方网站陆续公布了旗下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输距离及运输价格。由此,过去长期由两大石油集团垄断的中游管道终于向第三方公平准入跨出了关键一步,作为油气改革重要一环的中游管输费改革也初战告捷。
  “这其实就是前期发改委公布管输费改革的后续跟进。之前发改委核准了部分跨省管道的管输费,且公布了一批主要管输费的价格标准。此次中石油、中石化根据要求,把相应的具体收费标准及管道信息都公布出来。”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国建对上证报记者说。
  今年5月21日印发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此外,还要加强管道运输成本和价格监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科学制定管道运输价格。
  此后的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并据此核定了相关管道运输价格。相关价格体系于9月1日起执行。核定后的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发改委公布的那批是部分主要管道的管输费,指导性质明显。而这次中石油、中石化则分别公布了一系列包括进气点、出气点、距离、收费标准等信息,更加全面,可以理解为是前者的具体落实。”国建说。
  在他看来,这是个里程碑式的进步,也是中游改革的第一步。自此,全国范围内长输管道领域的所有管输价格都将明码标价。在此基础上,长输管道第三方公平准入也为期不远。
  他表示,管输费价格的确定对上游勘探开采行业是一大利好。我国天然气上游的改革方向是破除垄断、公平竞争以促进生产效率,而阻碍其发展的首要原因就是上中游的绑定垄断,也就是上游生产与中游运输的厂运结合。长输管道管输价格明码标价后,必然相应促进第三方的公平准入,继而催化整个天然气上游的竞争。
  金联创分析师韩小庆则表示,上述两家公司这次公开了9家天然气长输管道公司信息,其中中石油为7家。具体来看,公布的天然气长输管道信息主要包含两大部分内容,分别为每条管道至沿途出气点的运输距离及沿途的进气点信息。对于单一气源的管道而言,气源来源及运价相对较好界定,但对拥有多个进气点的长输管道而言,则存在同一出气点可供应多个气源,而多个气源因进气点不同运距不同,从而导致无法明确界定气源来源及运价。
  针对上述现象,作为采购中石油管道天然气的下游燃气公司及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士昨天透露,管道公司方面目前尚在研究讨论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案。
  为配合国家“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整体思路,进一步落实中间天然气管输环节市场化改革,此前我国主要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已基本实现管输与销售分离,且中石油、中石化的管道资产先后公开引资,已实现管道所有权混改。
  “在这种情况下,明确界定同一出气点的气源来源及运价,直接关系到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输公司及销售公司的绩效,同时还牵扯到不同股东的利益,因而实际操作中仍有诸多细节待确定。但整体而言,自2016年中国政府正式公布改革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输价格定价机制以来,改革至此已基本完成。这些举措对于后期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公开使用及天然气价格改革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韩小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