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险资买股如亏损谁承担

时间: 2016-11-24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据证券时报报道,险资新晋35只股票或已被套,假如险资使用保费买股,亏损后又无力弥补亏损,保险将有成为庞氏的风险。
  现在保险资金买入股票的做法很威武,2000多只股票中,挑出自己喜欢的几十只,一买就是照着举牌去,或许这些股票真的具备投资价值,但是这样动辄就举牌的买法会不会过于激进,如果能够和上市公司沟通,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获得股票,也能享受一定的折扣,或者是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的方式投资股市,也能分散一下投资风险。
  从本栏的角度看,险资买股就是要产生轰动效应,营造出一个险资举牌概念,买股票的方式就是高举高打,本栏担心,如果这些高举高打的股票最终被套,那么必将导致偿付保户资金不足,险资将无力偿付所有的投保人,只能依靠新投保的资金来支付需要偿付的资金,这就步入了庞氏的阶段。
  保险资金用来买股的资金,大致可以有三个来源,一是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二是受客户委托成立的专用理财账户资金,三是类似于投资连结的投资型险种。前两类资金如果发生投资亏损,问题并不大,但是投资连结保险却不能承受较大的投资损失,一旦出现大幅亏损,保险资金可能要动用自己的自有资金弥补,甚至还有保险机构破产的风险。
  一般来说,投资型保险都给客户提供了低档、中档、高档三种投资收益预期,但不管是哪一档,客户都认为自己的本金肯定是安全的,而且从没考虑过出现投资亏损的可能。此外,保险公司为了继续销售投资型保险,过往业绩也不能做得太难看,如果给客户的投资收益永远是低档,那么在向新客户销售新保险时将处于被动。故本栏判断,即使保险公司真的出现巨大投资亏损,也要打肿脸充胖子,给客户提供能够接受的投资回报,并努力销售新的保险以期翻盘。如果投资继续不顺利,将有极大概率变成难以回本,此时向老保护支付收益的来源只能是新投保客户,这不是庞氏是什么?
  本栏强调,保险资金投资本不是庞氏骗局,但却有因为集中投资而发生巨大风险的可能,最终演变成庞氏的结果,如果保险合同给客户提供了保底承诺,那么一旦保险公司无力支付偿付金,将会走上破产清算的道路,而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保单也将由其他公司继续履约,那这些投资型保险又将由谁接手呢?其中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呢?
  对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还是应该加以一定限制,保险毕竟不同于公募基金,其经营目标并不是通过炒股获得巨大投资收益,而是要帮助保户在最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相对稳健的投资收益,保险不能承担基金的任务,更加不能成为股票价格上涨的推手,否则将会出现太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