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金融为民 助力小微-平安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专项行动

2024-10-23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在区县层面和银行层面建立工作专班,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从供需两端发力,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小微企业。

平安银行高度重视,快速相应,迅速传达,第一时间成立由平安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冀光恒领衔牵头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专班”,公司、零售、风险、科技和内控条线共同参与,旨在打造一条高效、精准、贴心、安心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通道。冀光恒表示:“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的生力军,平安银行将全力以赴,以科技金融为翼,普惠金融为基,为小微企业搭建起通往成功的桥梁。”

全员行动,直达基层

小微企业关系国计民生,历来就有“56789”的说法,即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的GDP,70%的产品创新成果,80%的就业,90%的企业数量。作为经济的毛细血管,小微企业承载着社会发展的无限活力与希望。服务好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既是政治性、人民性的体现,也是银行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石。平安银行各地分行纷纷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内宣导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专项激励政策,提升一线敢贷、愿贷能力,对外加快与各省、市、区县工作专班对接,加强与当地政府、发改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了解协调机制在当地的具体运行机制和项目推送标准,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大举措,破解难题

首先,创新产品,优化流程,破解融资“难”问题。平安银行推出适应小微企业特性的“4+1”金融产品,以“信用贷”“担保贷”“抵押贷”“科创贷”4个标准化产品满足小微企业快速融资和轻量化定制需求,以“场景化方案”解决小微企业个性化经营深定制需求,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专属融资方案。

其次,降低成本,强化服务,破解融资“贵”难题。平安银行积极总局号召,在全行开展“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专项行动,在普惠小微贷款和普惠涉农贷款专项补贴的基础上,向全行发出“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倡议”,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等小微主体减免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等9大类费用,进一步降低小微主体经营成本。

再次,精准对接,科技赋能,破解融资“慢”问题。加强与政府工作专班协同,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直接触客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开展“一对一”定制化服务,确保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得到精准满足。按照客户分层、产品分类、金额分档,匹配不同的审批模型和业务流程,将部分小微企业的产品审批、模型验证、运营出账的功能,集中到信贷工厂,提高审批质效。

最后,尽职免责,细化保障,破解融资“少”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8月2日正式下发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平安银行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按照总局的要求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将未超出总行设定的不良容忍度目标,未超出风险容忍度的批量化、线上化业务、创新型小微业务等纳入尽职免责范围,切实解除小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后顾之忧。

平安银行将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的建立为契机,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生态环境,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金融支持,共同书写普惠金融新篇章。